县直各有关单位:
《桦南县社会信息采集方案》经县政府17届5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桦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8日
桦南县社会信息采集方案
为确保社会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稳步推进,保证信息数据高质量更新,保障信息数据采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意义
为深入推进信息化条件下的社会治理创新,充分、有效地采集和运用社会信息资源,搭建基于公安内网系统的社会信息数据平台,切实发挥社会信息资源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突出作用,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精准搜集运用情报信息、主动发现防控风险的能力,大力改善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能。
二、采集范围
以下政府部门的数据信息:信访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就业局、劳动保障监察局、失业保险管理局、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劳动人事仲裁院、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农机总站、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检察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工业信息科技局、残联、税务局、退役退役军人事务局、邮政管理局、妇联。
以下企事业单位的数据信息:烟草专卖局、国家电网(供电、农电)、龙江网络、桦南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县内各快递物流企业、联通、移动、电信等网络运营商、协联热电公司、易普优能公司、多元水务公司、员工规模在50人以上企业。
三、采集内容
1、以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掌握的人员身份类信息为主(如:各相关单位管辖的从业人员信息、掌握的用户登记信息等),对与人员身份信息有关联的社会关系类信息、资产类信息、虚拟身份类信息、交易类信息等信息一并进行采集。
2、各行业主管部门管辖的县内劳务市场、二手物品交易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租赁业、4S店、畜牧屠宰等没有规范采集录入的零散社会信息,作为社会基础信息资源的重要补充一并进行采集。
3、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掌握的其它有助于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的社会数据资源。
4、以下数据信息由各警种直接采集:实名制信息、人员轨迹信息、出租屋信息、流动人口信息、旅馆业信息、卡口信息、人口信息、特种行业信息、经营主体会员信息、化学制剂及化学试剂经营销售信息等各警种掌握的各类信息。
四、时间安排
自2020年8月1日至11月30日,为期四个月。
五、方法步骤
(一)采集对接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桦南县公安局根据警种工作性质合理分配警种对接采集单位,由警种深入采集单位调研可提供信息种类、数量及信息要素。
(二)信息采集阶段(8月16日至9月25日)。各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信息的调研及采集工作;各警种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信息采集任务。
(三)数据汇总、分类、加工阶段(9月26日至11月30日)。桦南县公安局将采集的信息进行汇总、分类、加工后,录入社会信息平台。
(四)长效对接阶段(长期)。建立长效信息采集机制,各相关政府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要保持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对接,根据信息种类和更新速度等因素每季度或每半年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信息,公安机关汇总后,录入社会信息平台。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协调有序开展,特成立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景新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王文勇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成 员:信访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就业局、劳动保障监察局、失业保险管理局、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劳动人事仲裁院、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农机总站、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检察院、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工业信息科技局、残联、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邮政管理局、妇联、烟草专卖局、国家电网(供电、农电)、龙江网络、桦南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县内各快递物流企业、联通、移动、电信等网络运营商、协联热电公司、易普优能公司、多元水务公司、员工规模在50人以上企业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胡泽阳同志(兼)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承担信息数据收集汇总、整合、更新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主管领导和专职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按照信息采集方案要求,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数据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数据报送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二)把握时间节点,按时部署推进。要按照拟定的时间节点做好信息采集上报录入、数据整合等各项工作,确保数据采集全覆盖、录入整合无遗漏。
(三)完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对信息数据提供不及时、不准确的部门要进行督导问责,确保基础信息采集、对接等各项工作衔接紧密,按期完成。